为做好2017年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教育部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在开展特殊类型招生中进一步落实责任、规范程序、从严管理。
《通知》明确,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各负其责,确保考试安全与规范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工作规定,针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特点,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监督,确保考试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完善本地本校相关的考核办法、评分细则、录取规则等,严禁各行其是、降低标准、打擦边球。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和考风考纪管理,打击替考、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未经公示的有关特殊类型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通知》重申,严肃处理特殊类型考试招生违规行为。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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