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下午,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编写的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正式公布,并向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印发。
考试大纲涵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美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服饰艺术与表演、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等9个专业类别,将于2012年开始施行。
此次统一编写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旨在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考试。大纲按照专业类别,对各专业的考试性质、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做出了明确要求,有的专业还对考试题型做出示例。既方便了考生复习应考,也提高了艺术专业考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大纲详细内容可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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