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14招生网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考试政策 >> 详细信息

黑龙江2013艺考将雕塑专业归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

2012/11/27 12:00:00 114招生网西藏站 【 】  

  黑龙江省招考办昨天对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下发了补充通知。招考部门强调,各艺术类招生院校要严格按新设置的艺术类专业目录招生,不得增设专业招生方向,不得将有艺术类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招生。

  据悉,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教育部新公布艺术类招生专业设置目录,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将2012年定为校考的雕塑专业归入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具体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原定为校考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归入全省音乐类专业课统考,考试科目为:基本乐理、视唱、听音、声乐、器乐。此外,考虑到美术类书法、摄影专业的专业特点,经请示教育部,2013年只报考上述两个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广大报名考生可登录省内招生院校网站查询有关要求和说明。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西藏114招生网 –西藏招生考试信息网,西藏高考政策,西藏高校推荐,西藏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109.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