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北京随迁子女家长和学者共同起草了《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他们呼吁“取消高考户籍限制”,提出高考报名资格应依据学籍和父母经常居住地等标准认定。
当我们把北京农民工子弟在京求学和在京务工子女在京高考两件事放在一起,就不难发现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种需求。前者寻求的是农民工子女既可接受物美价廉的基础教育,且又能伴随在父母身边。而后者实质上寻求的是一个更容易进入好学校的途径。
说到这里,问题其实清晰了,引起问题的是户籍制度,但家长们寻求的解决之道却是让自己子女上特权之船。虽然有人批评说,中国人质疑特权是因为自己不能特权,但笔者认为,质疑不公和特权,不必反问诸己的道德和动机,即使出于私利,却也能促使社会走向更好,但是,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必须满足价值观的合理性和程序正义的逻辑自洽性。
而这一次家长们提出的解决方案却不满足这两方面。
首先,从价值观而言,当教育资源还是稀缺资源的时候,一个学生应该取决他自己的德性,凭其自己能力获得,而和他的父母无关。如果说在北京就业多年,其子女就应该在北京高考,那么其他的人仅仅因为父母没在北京上班,就应该面对当地更严酷的分数线?这公平吗?难道,这不是另外一种层面上的拼爹?
其次,根据我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在事实上还不能实现这个平等的情况下,那么,为了自己家乡的子弟也为了自己的孩子,在大城市落地生根的一群人,就应该呼吁改变由于户籍制度和地方保护造成的不平等,而不是利用自己的话语权、经济地位,不顾程序正义和逻辑的自洽,试图在被歧视,接受不平等的人中间再拼爹,再根据他们父母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划分出上中下。
相比之下,更为超脱的中国人民大学近日公布的“圆梦计划”,则让人既感受到高尚的温暖,又满足程序逻辑的合情合理。更难能可贵的是,那种看似简单粗暴的认定方式,那种让人联想到三代贫农、根红苗正的“三代没有大学生”的要求,所体现出来的人大学者们洞察世事的折衷。因为只有这种粗暴的方式,才能让这种价值观的温暖穿透基层政治、人情、金钱关系织造出来的大网,直达最需要的学子身上。
但这只能是一个缓解不公的安慰剂,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全国统一高考或许是一个可行的最不坏的办法。
有人认为全国统一试卷会影响到特殊人才的选拔,不利于考察学生的素质,不利于边远地区教育资源不足的学生。不过问题并非如此严重。首先,不能要求面向全国的考试为少数特殊人才而改变,而应着眼最大范围的公平。其次,所谓素质可以抵消分数的说法也是不成立的。会弹钢琴、会用微博……一方面本就代表了这些学生有了更好的教育资源和更多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这种用摸不着的素质来冲抵摸得着的分数的做法,本来就是对所谓素质教育的一个嘲讽。更何况,勤奋何尝又不是一种素质呢?实际上,由于更为勤奋,高考分数较高的地区不是教育资源充足的发达地区,而是山东、湖北、四川等省份,湖北的黄冈更是全国有名。
所以,中国的教育平权,根本不用像美国那样给予黑人、少数民族更多优惠,而只要在中国实行全国统一高考,就能达到事实上的平权。只要有形式上的公平就能达到实质上的公平!
当然,必须承认,高校虽然是国立,但也是建设在地方,需要地方的经济支援。但如果说,中国经济有今天的布局是贯彻“允许一部分地方先富起来”的发展逻辑,那么,如今“先富帮后富”也是一个发展的必然,而教育平权则是其中最重要、最根本的一点。而高校在地方,对地方的作用也绝非多招几个本地生那么简单,得全国英才而育之然后留之,即可促进经济发展更加均衡,也能使地方得益。即使退一步讲,考虑到地方的投入,让招生可以向地方倾斜,全国统一考试也可以清晰地量化这种不平等,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把特权藏在不同的卷面的差异之中。
而要达到中国教育平权的实质正义,其实仅需要程序上的简单平等,这也是唯一绕过户籍制度,让事实上不合理、不公平的教育资源重新“倾斜”变为公平的可行办法。只有当学子们面对一个不以户籍和父母,而是以品格、学识的优劣作为评判标准的考试,我们国家才能走出户籍障碍的隔离深谷,踏上地区共同发展的阳关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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